
如下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责令罗昌平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和合理的维权支出损失18万元,并发表道歉声明。在新浪微博上占据突出位置10天。2018年初,前媒体人罗昌平通过微博宣称百度设立了“第一办事处”和“五个月年终奖”。百度否认这一事件,并在北京海淀法院起诉罗昌平侵犯公司声誉。立即删除侵权信息,公开道歉,赔偿相关损失500万元。5月下旬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。法院裁定,罗昌平应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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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10:10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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